网友“天门人”:
您好!您在网上的留言我们现回复如下:
一、饮食早点、甘蔗等属于市场调节价,《价格法》规定属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应由市场形成价格。对属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一般情况下物价部门是不进行干预的,这在《价格法》中有规定。当出现串通涨价或哄抬物价的行为,且证据确凿时,我们要依法进行处理。
二、对的士运价市政府已组织交通、公安、物价等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。应当说整治还是有成效的,但也有少数的的士司机乘节日之机涨价,对此交通、物价等部门正组织专班进行市场巡查,发现乱涨价行为将依法处理。
三、公交车是不充许涨价的,您只需将涨价公交车的线路、车牌号码、涨价时间具体告知我们,我们将从严查处,举报电话12358(5332147)。
四、物价部门已组织专班加强了市场巡查,发现不正当价格行为将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。
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。祝您新年快乐!
天门市物价局
二0一一年二月十日
2011-2-10 10:05